经查,2013年闫家枣林村在安装自来水的过程中,闫国福违规向10户外来村民收取费用,用于支付7名村干部务工补贴和村集体安装变压器,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、违反群众纪律,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。2020年11月闫国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