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做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,李家岔镇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,抓好各项制度落实。
一是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。按照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要求,严格执行基层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,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,确保重大决策、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,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,防止“一把手”或少数人说了算。
二是加强村级集体“三资”管理。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,规范银行账户、银行存款、现金、债权债务、票据使用、财务预决算、开支审批和会计档案的管理;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承包、租赁、出让和农村集体土地等资源的开发利用,完善合同签订和管理。
三是深入推进村务公开。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、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,比如救灾救济款物发放、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、村干部报酬、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、退耕还林补助、粮食补助等政策落实情况,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。
四是加大监督力度。建立由村民代表大会推选产生、村“两委”成员不能参加的财务监督小组,并赋予监督小组质询权、调查权、否决权等职权,强化村民对本村财务的监督作用。成立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,财政所、核算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,定期、不定期对各村“两公开”情况进行抽查,发现问题,限期整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