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查,2018年张翻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,骗取他人财物共计45000元,案发前退还5000元,实际骗取40000元,数额较大,构成诈骗罪。2020年12月28日子长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翻娥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20000元。 经中共子长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决定给予张翻娥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。